深入推进“三打击一整治”专项行动以来,市局刑警大队加大对侵财案件打击力度,通过积极工作,成功侦破一起诈骗案,涉案金额达到105万元。
2017年12月,市局刑警大队接到我市河北居民穆某某报案,称2014年以来,松原市居民陈某斌(男,52岁)以帮助其丈夫孙某脱罪的名义,先后六次骗取穆某某人民币105万元。在此期间,陈某斌没能给孙某的事情办成,其家人多次向其索要,钱也没有退还,穆某某意识到受骗,向公安机关报案。接案后,市局刑警大队长吕哲高度重视,立即指派刑警十中队专案侦查,速侦快破,全力追讨被害人损失。
接受任务后,刑警十中队长冯春涛带领侦查员张庆祥、李明亮迅速开展侦查,经工作很快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斌并不具有律师资质,并在实施诈骗犯罪后失去联系,不知去向。中队长冯春涛经工作,发现他近期频繁出现在松原、长春、长岭、扶余等地,他立即带领侦查员顺线摸排,伺机抓捕。2018年2月5日18时,侦查人员在长岭县都市118宾馆内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斌抓获。经审讯,犯罪嫌疑人陈某斌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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