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主岭出台系列“支持实体经济政策”

来源:吉林日报 作者:Cn0434.Com 人气: 发布时间:2017-07-13
摘要:原标题:公主岭出台系列支持实体经济政策 本报讯(记者王秀)在公主岭-北京经贸合作交流会上,公主岭推出了《引进重大项目扩大有效投资指导意见》、《关于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办法》、《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(试行)》、《支持创新创业发

原标题:公主岭出台系列“支持实体经济政策”

本报讯(记者王秀)在公主岭-北京经贸合作交流会上,公主岭推出了《引进重大项目扩大有效投资指导意见》、《关于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办法》、《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(试行)》、《支持创新创业发展的实施办法》等5个支持产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,一系列政策含金量极高,给投资方和实体经济企业送上“大礼包”。

在引进重大项目扩大有效投资方面,对新引进的、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重大项目,给予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2%-20%的扶持;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足1亿元,但税收强度不低于400元/平方米的项目,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7%—20%给予奖励;对域外来公主岭市租用厂房的项目,可按照该项目形成地方财力的50%给予补贴,连续扶持三年。

    在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发展方面,企业当年上缴税金形成的地方财力与前3年平均数对比,新增地方财力按40%扶持给该企业,用于技术改造、创新转型等;现有工业企业经技改备案,对新增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,给予项目单位设备投资额20%的扶持;成功进入“新三板”的,给予50万元奖补,在主板上市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补;每年设立200万元专项资金,用于企业家、民间匠人培训、考察等活动。
 

在促进服务业发展方面,设立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,新进驻的2A、3A、4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,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、10万元、15万元的运营补助;新入驻旅游企业,首次年纳税额20万元以上的,按形成地方财力的50%,给予一次性运营补助;新落户软件及信息服务企业,两年内实现大数据、云计算及“互联网+”业务纳税额30万元以上的,按形成地方财力的50%,给予一次性奖励;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、1亿元、5亿元、10亿元以上,且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全市行业平均增速的规模以上服务业、限上批发零售企业,一次性给予1万元、3万元、5万元、10万元分档补助。

在支持创新创业方面,对首次在公主岭市转化的科技成果,给予最多3年当年形成地方财力的50%的扶持;首次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、国家创新型科技企业、省级科技企业,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的资金扶持;对首次认定吉林省科技型“小巨人”企业,给予一次性10万元扶持。

此外,还出台了对现代农业的相关扶持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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