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扫黑除恶在行动】原种场学校“扫黑除恶”宣传致家长的一封信

来源:未知 作者:Cn0434.Com 人气: 发布时间:2019-04-09
摘要:原种场学校“扫黑除恶”宣传致家长的一封信
亲爱的家长朋友们:
 
     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、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,充分依靠群众、发动群众,进一步做好线索摸排工作,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,根据《公主岭市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》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教育活动,全面普及师生扫黑除恶知识,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识别黑恶行为,努力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形成全体师生知晓、人人积极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,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,努力营造安全稳定、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,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。
      时,希望各位家长朋友们积极配合学校,检举揭发涉及校园违法犯罪的以下黑恶势力性质行为的线索:
 
教育系统“十必查”
      1.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;
      2.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、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;
      3.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;
      4.体罚、虐待、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;
      5.校园欺凌行为;
      6.干扰、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;
      7.各类非法“校园贷”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;  
      8.各类非法宗教、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;
      9.黑恶势力唆使拉拢在校学生从事违法犯罪行为;
      10.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“保护伞”。
 
十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
      1.黑恶村官:以暴力、威胁或“贿选”“霸选”“骗选”等手段,干扰基层选举,把持基层组织,侵吞农村集体财产,攫取非法利益,称霸一方,欺压、残害群众等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或充当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的“黑恶村官”。
      2.乡霸村恶:聚集在农村、“城中村”、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、寻衅滋事、打架斗殴、强拿硬要,恃强凌弱、残害无辜,横行乡里、称霸一方的“乡霸”“村恶”等黑恶势力。
      3.宗族黑恶:依仗宗族势力,组织家族成员或煽动其他群众聚众闹事、暴力抗法、对抗政府,侵占集体财产,垄断集体资源,为其个人、家族及同伙谋取非法利益的宗族黑恶势力。
      4.涉赌黑恶:以开设赌场为主要敛财方式,为争夺赌场、索要赌债、收取“保护费”等实施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、非法拘禁、故意伤害、敲诈勒索等行为的涉赌类黑恶势力。
      5.非法讨债:以暴力、威胁、恐吓、强占、滋扰等非法手段放贷讨债、插手民间纠纷,实施非法拘禁、寻衅滋事、聚众斗殴、故意毁坏财物、非法侵入住宅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的“套路贷”、“校园贷”、“现金贷”、“裸贷”等非法高利放贷、暴力收贷、非法讨债类黑恶势力。
      6.雇佣黑恶势力:在土地流转、房产开发、矿产开采、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,雇佣黑恶势力,纠集社会闲散人员,恶意竞标、暴力围标、强揽工程,非法占地、滥开滥采、暴力拆迁等犯罪团伙。
      7.市霸行霸:盘踞在集市贸易、农副产品批发、商品零售、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,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敲诈勒索,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类市霸、行霸类犯罪团伙。
      8.非法拘禁:涉及非法拘禁、敲诈勒索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的“传销式”、“地下出警队”等黑恶势力。
      9.校园欺凌:涉及“校园欺凌”、“黄赌毒”、“涉枪涉爆”等群众反映强烈或媒体报道的其他涉黑涉恶类违法犯罪人员。
      10.黑社会:实施入境渗透、“黄赌毒”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境外黑社会组织及其成员,以及实施其他相关的跨境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团伙和人员。

 

面对黑恶,请敢于举报!

什么是“黑”?什么是“恶”?

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你知道多少?


 
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怎么安排的?   

  2018年1月,中共中央,国务院发出《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》,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从2018年1月开始,至2020年底结束,为期三年。

这三年工作的重点分别是什么?          

2018年:严态势,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。

       2019年:攻案件,提升群众满意度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0年:建机制,取得压倒性胜利。

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?

  坚持党的领导、发挥政治优势;坚持人民主体地位、紧紧依靠群众;坚持综合治理、齐抓共管;坚持依法严惩,打早打小;坚持标本兼治、源头治理。

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?   

 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,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,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,事关进行伟大斗争、建设伟大工程,推进伟大事业、实现伟大梦想。

“扫黑”和“打黑”有什么区别?

  “打黑”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,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。“扫黑”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、巩固执政基础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、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,在更大范围内,更全面、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,不但要打击犯罪,还要打击违法行为。“扫黑”更加重视综合治理、源头治理、齐抓共管。

什么是黑恶势力的“保护伞”?

 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将严查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。所谓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,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,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,或包庇、纵容黑恶犯罪、有案不立、立案不查、查案不力,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,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。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的,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,涉嫌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的名义捏造事实,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、陷害、打击报复的,也要受到法律处罚。

 
 
 
最后告诉大家
公主岭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投案自首电话
 
公主岭市扫黑除恶办公室
举报电话:0434-6225166
举报邮箱:gzlsshb@163.com
公主岭市纪委监委
举报电话:0434-12388
公主岭市组织部
举报电话:0434-6214358
公主岭市公安局
举报电话:0434-8888062
公主岭市人民法院
举报电话:0434-3196200
公主岭市检察院
举报电话:0434-6262000
公主岭市司法局
举报电话:0434-6869599
公主岭市教育局
举报电话:0434-6297525
 
欢迎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
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
公主岭市教育局
举报电话:0434-62975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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